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确保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保持合理利用水平,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于2024年6月4日印发了《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以下简称《通知》)。
重点任务
《通知》针对网源协调发展、调节能力提升、电网资源配置、新能源利用率目标优化等各方关注、亟待完善的重点方向,提出了4项重点任务。
01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
随着新能源大规模并网,配套电网建设需求大幅上升,需要加快配套电网规划、建设工作,优化接网流程。《通知》明确为国家布局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等重点项目开辟纳规“绿色通道”;同时强调加快项目建设,各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建立已纳入规划的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清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前期、核准和建设工作。
02积极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和网源协调发展
系统调节能力建设是新能源消纳的重要保障,需要与新能源发展统筹推进。《通知》提出加强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强化调节资源效果评估认定,开展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效果、各类储能设施调节性能、负荷侧调节资源参与系统调节规模和置信度的综合评估。同时提出,国家能源局将组织修订新能源并网标准。
03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
新形势下,为拓展新能源消纳范围,需要灵活调整调度运行方式,提升省间互济和资源共享能力。《通知》强调充分发挥电力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建设与新能源特性相适应的电力市场机制,进一步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优化省间电力交易机制,根据合同约定,允许送电方在受端省份电价较低时段,通过采购受端省份新能源电量完成送电计划。
04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
从系统最优的角度来看,新能源利用率目标与新能源度电成本、消纳措施成本等因素有关。近年来,新能源技术进步带动发电成本下降,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对系统消纳提出了更高要求。
《通知》明确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管理方式,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新能源利用率目标承担总体责任,于每年一季度按相关原则组织有关单位研究提出当年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全国统筹。《通知》强调强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执行,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确定新能源年度开发方案和配套消纳方案。电网企业要围绕新能源利用率目标持续完善消纳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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